当前位置: 报价大全-汽车频道 > 行业评论 > 汽车反垄断“公论”中的6大谬误

汽车反垄断“公论”中的6大谬误

来源:网通社 2014-09-05 08:23

何仑

汽车反垄断“公论”中的6大谬误

导语

汽车业反垄断方兴未艾,争议也越来越多,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出自专家之口,成了媒体上不容置疑的“公论”。小季多次采访老边后,整理出了这类“公论”中的6大谬误。

1.造成汽车流通业垄断现象的根源就是《汽车品牌营销管理办法》,所以,应该废除这个《办法》

错。没有《办法》,也会有垄断现象。《办法》不仅不该被废除,反而应该改进并提升为优于“普通法”的“特别法”。美国有《联邦汽车经销商特许法》,欧洲有《(汽车业)限制竞争免责条例》(BER),都是针对汽车流通领域的“特别法”。因为汽车太特殊,在街上随时有可能变成杀人机器,原因可能是故意犯罪,可能是操作失误,也可能是车辆系统或部件失灵,事关公共安全和驾乘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必须严格管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玩的。公安部专门设立车管所,跟踪管理汽车销售、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也是这个道理。

2.《办法》是规章,《反垄断法》是法律,二者有冲突,规章要服从法律。

似是而非。《办法》与《反垄断法》确有冲突之处,但也有法律上的衔接之处——《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其中第七种“情形”为“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如果你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但符合《办法》的规定,就可以豁免。

3.总代理与经销商达成限制最低零售价协议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处罚。

未必。《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该协议被证明是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等七种情形之一,便可以豁免。对进口车来说,恐怕还应该外加一种豁免“情形”:为防止以低于成本价销售而可能导致被加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也可豁免。

4.总代理和经销商达成限制跨区销售协议,属于垄断行为。

错。《反垄断法》第1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但这里的经营者特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按《反垄断法释义》中第十三条的“释义”:“本条是对垄断协议概念及横向垄断协议类型的规定。”而总代理和经销商不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销售市场分割协议属于“纵向协议”,而适用这类经营者和纵向协议的《反垄断法》第十四条里没有“禁止分割销售市场”的条款。

5.进口车独家代理就是垄断,它使进口商没有竞争者,可以随意定价,赚取垄断暴利。

错。《反垄断法释义》第十四条说:生产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在一定区域内的独家销售协议,其排除了在该区域其他销售商销售该生产商生产的该种商品的行为,实际上排除了品牌内的竞争;但另一方面,该协议并不能排除其他生产商与其他销售商签订独家销售协议,因此,独家销售协议虽然排除了品牌内的竞争,但没有排除甚至加剧了品牌间的竞争,并最终使消费者受益。因而不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协议。

随着豪华车市场增幅缩减,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了2012年以来包括进口车在内的豪华车市场上多次长时间价格战,虽个别进口车型仍有加价现象,但大幅降价促销已成为豪华车市场的常态;经销商亏损面扩大,厂家补贴增加,也属空前(参见:2012年7月26日新民晚报《豪华车价格大战未停火 经销商亏损严重》;2012年08月25日南方日报《进口豪华车引爆价格战》;2013年04月01日第一财经日报《豪华车价格战殃及池鱼 经销商躺着数钱一去不返》;2014年04月25日搜狐汽车《降价榜:豪华车狂降百万 奔驰C级不足20万》)。

6.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允许汽车平行进口(指经销商未经国外汽车制造商及其授权总经销商许可,直接从国外汽车经销商那里进口汽车)。

有对有错。美国对平行进口原则上禁止,但允许个别“共同控制”的商品平行进口,且必须在商品上贴附一个标签注明:“本商品非美国商标所有人许可进口的商品,且与其存在实质性差别。”这样做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质量发生混淆(参见《中国商标平行进口的立法探析》)。不仅如此,美国还在今年年初开始大规模打击美国经销商向中国转卖豪华车的业务,相关经销商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位于码头的豪车被查封,已经离港的载有此类豪车的船只被要求返航。

欧盟允许成员国之间的汽车平行进口,但禁止欧共体外的平行进口(参见《商标权权利用尽原则》《欧盟法视野中的平行进口与商标权问题:历史演变与最新发展》)。除了知识产权的原因外,最重要的是欧盟各国对汽车的安全、排放等方面有着统一的法规和标准,能够在一个成员国销售的汽车不会因标准不同而不能在另一成员国销售,但欧盟以外的进口车就存在标准问题了,正如美规车由于没有做针对中国市场的本土适应性开发和标准的3C认证,而无法满足中国的相关标准、油品状况和路况的要求那样。

文章标签: 汽车 反垄断 责任编辑:虞宁
0条评论

推荐阅读:

玛莎拉蒂自查应对反垄断 将公布调整举措

玛莎拉蒂自查应对反垄断 将公布调整举措

近一段时间中国相关管理机构开展陆续对一些豪华汽车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并认定一些企业存在垄断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这一举措也给超豪华汽车品牌敲响了警钟。玛莎拉蒂大中华区传媒副总监许波女士向网通社表示:玛莎拉蒂中国正在就反垄断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有业内专家分析称,国内超豪华品牌或将迎来一轮主动降价潮,以应对中国官方的反垄断调查

李纯 2014年08月13日
豪华品牌进口车-将陆续降价 应反垄断调查

豪华品牌进口车-将陆续降价 应反垄断调查

进口车因为配额制度等历史原因,在国内售价与外海同售车型,价格差很大。尤其是豪华品牌进口车多为大排量车型,因为超过4.0L排量车型,再有多付40%的消费税,在多重原因下,豪华品牌的进口车中外价格差异最为明显。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等多部委联动对汽车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几乎包括所有一线品牌汽车企业。各车企也对该情况进行研究,未来豪华品牌进口车型将出现陆续价格调整的态势。 今年5月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已经开始进入一线市场进行反垄断调查活动,并且约谈了多家相关汽车企业负责人。据笔者了解各家车企对此情况都高度重视,但是否进行价格调整都观望态度。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宣布了对旗下3款车型路虎揽胜加长版5.0 V8,路虎揽胜运动版5.0 V8以及捷豹F-TYPE敞篷版全系车型,成为首个响应反垄断调查进口车价格调整企业。据网通社首席评论员何仑表示:从中国汽车市场价格发展趋势看,国产车型与海外市场的售价已经基本持平,非豪华品牌进口车型,抛除25%的关税,价格也日趋接近。从长期看各豪华品牌的车型售价也将调整到一个合理范围。捷豹路虎首个响应反垄断调查,在华进行价格调整,对其它汽车企业起到了带动作用。 捷豹路虎中国今年上半年销量增长48.5%,在排名前四的豪华品牌中销量增幅排名第一,而其奥迪、奔驰、宝马目前都已进行了本地化生产,也就是说在排名前四位豪华品牌中捷豹路虎进口车型比重是最高的。行业专家普遍认为,首批调整进口车价的企业,应该是进口车比重较低的企业,这样对企业利润营销较低。捷豹路虎在销量高速增长情况,在进口车领域首个进行调价也表现了汽车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与中国市场长期耕耘的决心。捷豹路虎大中华区总裁高博先生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体现了捷豹路虎一贯秉承的 “客户至上”理念,我们将竭尽所能与经销商伙伴一道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售前售后体验。” 捷豹路虎与中国本土厂商奇瑞汽车合资的国产车型,将今年底正式下线,这将有助于其对中国消费者需求做出更灵活迅速的反应。 据网通社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对捷豹路虎积极配合反垄断调查,并且第一个进行价格调整的企业给予了积极评价,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欢迎像捷豹路虎这样的国际汽车品牌能够主动进行整改的做法,也希望其他企业都能够对自身经营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积极采取措施,共同推动中国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徐翀 2014年07月28日
聊车系列之进口车“暴利”与“垄断”关系

聊车系列之进口车“暴利”与“垄断”关系

一些强势媒体大谈进口车“暴利”时,都将矛头指向所谓进口车的“垄断经营”。

何仑 2013年09月13日

进口路虎发现神行

进入频道>>
进口路虎发现神行 询底价

36.8-72.08万

品牌:路虎

级别:SUV

参配 文章

预约试驾

微信、QQ、支付宝扫一扫手机阅读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