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
本人于2014年12月21日应邀参加据说是由厂家发起的"新帝豪驭鉴"千人试驾团购会,并与济南吉利帝豪4S店定购吉利新帝豪车(1.3T手动尊贵版)一辆,同时在参加的千人抽奖中抽得32寸液晶电视一台。对方承诺15-30日内交车,并缴纳1000元定金,但对方没有在承诺期限内交付车辆,而是一托再托,中间几次交涉,销售人员刘伟超也曾查寻过,但始终没有厂家发出所定车辆的信息,之后也不再接听电话,终于在2015年1月28日拨通了销售员的电话,对方再次承诺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一定交车,如不能交车,将退还定金(有录音为依据),条件是退回抽奖所得奖品(32寸液晶电视)。再之后销售员电话一直打不通(或不接听)。本人联系了吉利总部服务热线,说明情况后,吉利总部也答应了解情况后,给予答复,但最终无果。无耐之下,本人来到了济南历下区姚家工商所反映情况,工商所有关领导联系了济南吉利帝豪,对方以领导出差为由不予理会,工商所也表示本所没有强制执行权,此事只能协商处理,如对方不退定金,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本人当天也咨询了相关法律部门,认为对方有违约行为,要求退回活动抽奖不当,抽奖是有一定概率的,不在条件范畴之内。通过司法程序一定可以要回定金,但要支付一定的司法费用。本人由于不在济南市内,操作起来相当困难,特通过此平台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还本人一个公道,还中国市场一个健康的营销环境!1000元不多,但它体现的是诚信!!!
微信、QQ、支付宝扫一扫手机阅读更方便。